不道思念,只因我把你写进我的文字里
我曾在漫无边际的时间里写了些漫无边际的话语,于是在某一天重翻看时,难免感慨万千。有些人,认识了就是一辈子的。...



史同学发我微信的时候,我已洗好澡准备睡觉。
看到她发给我的东西,想到了曾经写在我文字里的想念。
打开衣柜,看到米色的帽子,戴在头上真厚实。
帽子是史同学的。去年春节,我们见面的时候她把帽子使劲套在我的头上,我嚷嚷道:“我不冷,不要戴帽子”。她没好气的说:“你短发,耳朵都冻得发红还要耍酷。”帽子是史同学从大东北带来的,她说:“大东北的冬天,温度也是够豪气,一定要把人招待的找不到鼻子耳朵。”
撑着伞,推开楼门,一辆银灰色的车子停在雨里。女的忙着理车里的东西,男的站在旁边看着。我觉得眼熟,男的像是咩咩的父亲,女的像她母亲。我感到疑惑,咩咩不是早就回家了?迟疑中回头,看到咩咩从楼道里奔出来。她笑嘻嘻地说:“我来拿东西。”我们匆匆打了招呼,分开了。
微信里,咩咩发来图片。她在学校的床铺已经一如初始般一片空白,她把所有的东西都带回家了。
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毕业真的即将来临,我们真的又要各奔东西。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恍然间一切都已成往事,手心是潮湿的,心是空的。
时间就像浪潮,我们是那一圈一圈的波纹,荡漾而开,氤氲着就不见彼此。
咩咩在微信里叮嘱我:“你记得每天吃2-3粒枣,气色会变好。”我回复:“好”她说:“吃完了再买给你,这就表示我一直在你身边。”哈哈,我对着手机傻傻地笑。她总是可以轻易的让我感到不是那么孤单,在这个麻木冰冷的城市。
有个晚上,看着大兵的《乖,摸摸头》。室友旋说:“乖,摸摸头。不就是卫幼奕和陈立琼嘛。”她粗鲁的摸摸我的头。卫幼奕就是咩咩。
第一次,去电影院看电影,是咩咩带我去的。第一把吉他,是咩咩送给我的。第一次化妆也是咩咩带我去的。第一次,去咖啡馆,第一次和一个人一同喝一大杯奶茶的也是咩咩。第一次……
我跟咩咩似乎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是都市里娇艳的玫瑰,夺目而骄傲。我是荒漠里枯萎的野草,沉寂而孤僻。但,这四年里,她却是这个城市里最疼爱我的人。她说:“北鼻,你是我最喜欢的人。”她说:“北鼻,这个本子真好看,我知道是你喜欢的,买了送你。”她说:“北鼻,送你的棉拖喜欢吗?很暖和吧,还有长筒袜。你穿了,冬天脚就不会冷啦!”她说:“北鼻,我们去唱歌吧。”深夜零点中在KTV为我唱生日歌。
看着咩咩和他父母一起回家,我决定放弃一月底去西藏的计划,我决定早早回家陪父母过年。
路遥远,身边陪着你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这一切是缘分?还是意外呀?
有一个从未谋面的朋友对我说:“以后,你将比我们都过得好。”我诧异,我一直觉得我的人生是一场无尽头的寻找,一场没有归宿的悲剧。因为,对世间所有的苦难和欢乐太过感同身受,很多事,不曾经历,已经知悉。过早的盛开,便过早地凋零。我还未盛开,便已经开始枯萎。就像一场充满宿命的哑剧,结局早已看清,只能假装毫无感知的继续演绎。我问道:“何出此言?”他说:“你没有欲望,你目空一切,你只有向往。”这是个玲珑剔透的人物。
我们素不相识,却深入交谈。“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
放弃去西藏,不是放弃了追求,而是懂得了守候。因为在看到咩咩父母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的父母还在老家等候着我。我渴望着放逐自己,却无形中给父母带来了伤痛。那么多年,父母守候在家,我不能冒险去西藏,让他们承受一些不能承受的苦痛。因为,这一生,他们为了儿女已经耗尽了激情和梦想。他们的生命只剩灰白的守候,守候在外追梦的儿女,守候一盏越燃越弱的灯。一辈子,守着你从未离开的人大概只有父母。我可以对自己残忍,但怎能忍心对父母残忍。
朋友是上天的馈赠,这一路走来有人陪伴,可以嬉戏打闹,可以彼此嘘寒问暖人生之路不至于太过荒凉。但能够陪伴一生的朋友可遇不可求,一辈子的缘分总是弥足珍贵。
曾经年少轻狂,高三毕业后我对兰说:“我们要一辈子,一起老去,一起等待花开花落。一起见证彼此生命里最美好的瞬间。我要看着你幸福,那样我也是最幸福的。”可谁也抵挡不了时间的洪流,谁也奈何不了现实的冲击。曾经最难舍难分的陪伴,终将被浪潮推向孤岛。你我各守一座孤岛,只能遥遥相望。“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是江湖险恶,望着那来来往往的人流,悲伤蔓延到发梢。
最让人不舍得陪伴,莫过于青春年少里冬日的午后,我们一起晒着太阳,你谈梦想,我讲故事,眯着眼就是日暮黄昏。
兰、雪儿、史同学,那段日子真的已经成为过去吗?我是那么懒,用你们的话说:“好吃懒做,只会蹭吃蹭喝。”可每次,你们总是笑嘻嘻地看着我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讲故事给你们听。讲三毛,讲张小娴,讲席慕蓉,讲安妮宝贝……那座院子,有史同学和雪儿的寝室。我和兰最喜欢跑到你们的院子,用你们早已准备好的热水洗头。留着短发的我,是那么喜欢给你们洗头。你们忍着痛,随着我胡乱抓挠。然后,我们搬一把椅子,在院子里晒太阳。听到学校上课铃声响起,匆匆出门,朝各自的教室飞奔而去。
后来的后来,兰去了北京,雪儿去了重庆,史同学去了黑龙江的黑河,而我来到了魔都上海。分开后的我们,又都遇到了陪伴在身边的挚友,我遇到了咩咩。后来的后来,你们成了我心底最珍贵的宝藏,藏在一层一层时间的茧里。对于你们我从来不曾失望,我只是对自己失望,我没能守候你们的梦想与寂寞。在那么长的日子里,也许在你们最需要的时候,没能给你们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兰有次留言给我说:“等咱们见面了,你一定首先要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让我安安静静地靠会。”那一刻,我是多么的难过,她一定是很累很累,一个人倔强又孤寂。浑身长满刺的她,内心的柔软是别人不曾知晓的。后来的后来,我知道她们会默默地守着我的悲伤。就像史同学说的:“你去流浪,等哪天累了,就回来。我结婚生子,相夫教子,给你留着一口热腾腾的饭吃。”哈哈,我笑着笑着就开始流眼泪。
这人呀,很多时候就是矫情,矫情的去在别人身上寻找存在感。而我一度也曾如此矫情,如此害怕,害怕被忘记,害怕从此只有我记得过往,而你们的有记忆里没有我的痕迹。我是男孩子性格,有很多异性朋友。一直以为,爱情是短暂的,稍纵即逝。那么我们不要成为恋人,就做朋友。
可是,有一天,你们都遇到了生命中那个可爱的她。然后,我们不在亲密如初。不是吃醋,而是再也不能名正言顺的指使一个有了女友的男性朋友。自古以来,人都是重色轻友的,我看着你们的幸福,也会感到快乐,但也会感到失落。青涩的年华里,我们曾经那么熟悉,可慢慢地我会走出你的世界,而你也会淡这样,出我的世界。我们不在紧密相连,却可以成为淡如清水的朋友。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也只能这样。等到哪天,收到你寄来的结婚请帖,我一定是欢欣雀跃的,我也一定会踏过万水千山,一路风尘的来为你贺喜。
现在,我不会在某个睡不着觉的晚上,找人聊天,而是安静的听歌,看电影。电影里的爱情故事,很是感人,我也会俗气的看着爱情哭的稀里哗啦。然后,怅然若失的闭上眼,在黑色的夜空里做梦。梦里,有一间房子,白色的窗帷飘向海边。而我抱着吉他,光着脚,坐在窗台上等待着日出日落。
我不渴望长情的陪伴。我也不是长情的人,不会给谁承诺。那么,我们相遇的时候,欢乐地大笑,今朝有酒今朝醉,分离的时候狠狠地拥抱。一辈子,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离别。蓦然回首,看到父母佝偻的身躯在那盏橘黄色的灯光下如此薄弱,他们已经那么老,他们一直一直在等着我回家。——2016年2月

红灯亮了,我看着逆流而上的人群,似乎看到了时间流逝的痕迹。一波一波的人流,向左走,向右走,向前走,我就像跳入一条波涛汹涌的河流,一秒钟就被淹没。
空气潮湿而冰冷,我涂了层厚厚的口红,走进一家咖啡店。
在咖啡店,我思考了好久之后,下定决心换了一种口味的咖啡,卡布奇诺Cappuccino。一种由三分之一浓缩咖啡,三分之一蒸汽牛奶和三分之一泡沫牛奶做成的意式咖啡。以前我一直喝摩卡Café Mocha,由三分之一的意式特浓咖啡 (Caffè Espresso) 和三分之二的奶沫配成的。我不是墨守成规的人,但却是守旧的人。有些东西,习惯了就很难改变。就像两种咖啡,虽然差别不大,但始终是不一样的。
前段时间,朋友圈里看到有人发的图片,北方在下雪。路面上的雪,树梢上的雪,天空里的雪,那么白,那么远。
这里,依然在下雨。刮着风,下着雨的南方并没有他们说的那般暖和。
天冷的时候,我就想吃烤红薯。热乎乎的烤红薯,甜而不腻,不仅充饥还可以取暖。双手捧着一只刚从烤炉里取出来的红薯,那香甜的味道,温暖、踏实。上海也有烤红薯,但我很少吃,因为味道不对,因为地点不对,因为你们不在。
余秋雨在《关于友情》里写过这么一段话:“平时想起一座城市,先会想起一些风景,到最后,必然只想这座城市里的朋友。是朋友,决定了我们与各个城市的亲疏。”我想到了北京,想到了黑龙江,想到了重庆……我从未到过这些城市,但我却熟悉这些城市,因为你们在这些城市。
前几天,景同学给我打了电话。电话里他骂骂咧咧地说我没良心,一整年等不到我的一通电话,不得已他只能自己打过来。我嘿嘿地笑,没脸没皮地说:“我的错,我一直记得你们的……”这不是敷衍,也不是撒谎。我是真的记得你们。记得你们每个人朝着我笑的样子,记得你们每个人单纯可爱地做白日梦的样子,记得你们臭不要脸欺负我的样子,记得我们陪伴彼此走过整个青春的点点滴滴。
咖啡喝完了,摩卡不比卡其布诺好喝,只是,我从一开始就选择了摩卡。就像我们,从一开始,有意无意的选择了自己的朋友、自己所去的城市。然后,会习惯这样的存在方式,习惯这样一种生活方式。
北京的天,现在应该会很冷了吧?兰在北京工作。这个瘦小的女孩,身体里总是有着一股子比杂草还要顽强的倔强。她会在北京的街头寻找一个烤红薯的老伯,然后乐呵呵地买一只捧在手心吗?以前,我们总会买来一只,一分两半心满意足的吃。买一只,一分两半,不是为了浪漫,而是囊中羞涩。高中时的穷学生,哪来的钱乱花,吃红薯也是件奢侈的事。因为奢侈,也就别样的香甜。
西北的冬天,冷的刺骨。可是,冬季却有着我最温暖的回忆。我在冬季遇到过最美丽的风景,那是一个傍晚,兰、飞和我,踏进了一个梦幻雪国。我们三个人,踏着一尺厚的雪,不小心闯入了一个冰雪覆盖的奇妙世界。月亮亮晶晶地挂在村后的西山头,河堤上的雪纯白如初,周围的山是白的,白的发亮,白的肃静。那一抹白,使得天地是如此的空旷、静谧。我们迷失在天地连成一片的纯白色的世界里,惶恐不安。夜晚降临,世界静的只能听到我们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我们不敢触碰这样一个世界,好像周围有结界,我们不小心的碰触会让一切会瞬间消失,我们也随之消失。我们小心翼翼的行走,不敢说一句话,怕惊扰了这天地里的鬼魅,然后被抓去成了另一个孤魂野鬼。
直到现在,我任觉得那是我经历过的最瑰丽的雪景。因为充满想象,因为惧怕鬼魅,因为那是第一次的探险。
嘿,现在想要迎着风雪奔跑,在雪地里打滚,简直太难。过年回家,天公不作美。只能任风沙眯了眼睛,只能呛一口西北风,然后呦呵一声:“这酸爽,够味!”
“择一城终老,携一人白首”,我们好像还年轻,没必要将自己困在一座城里,但我们也不再年少无知梦想着可以仗剑走天涯。这真是个尴尬的阶段,天真无邪的叫傻,精明圆滑叫世故。索性 ,就放逐自我,成为一个行走在圈外的人。我知道,上海也许并不是我那座可以终老的城。这座城到底在哪里?我并不知晓。因为我没有预测命运的本领,只能寻着冥冥中注定的轨迹走着。也许某一天,一切都会发生,我只需顺其自然。
很多年了,我们都散落在天涯。而我一直知道,这些年我们一直陪伴着彼此。
——2015年10月

听电台的时候,有句话深深触动了我“有时候人的心里长满了荒草,却倔强的假装看不见。”而我,此刻听到了那风筝飞翔的声音。
西北的冬季,满眼望去,田地里是一片荒凉。四周光秃秃的大山和凛冽的寒风将原本清冷的土地装饰的肃杀而荒芜。 那风筝是我在高三时用攒了两周的生活费买的,50多块钱,本是打算到地摊上买本三毛集和席慕蓉诗集的。但那天接到兰的电话,她说:“亲爱的,好好加油,不要伤感了,我放假抽时间回来陪你去放风筝。”于是在看到那只雄鹰展翅的风筝时,便毫不犹豫地买了。那一年,兰考上了本市的一所大学,而我落榜了。
周末回到家,母亲抱怨说:“每次给你钱是让你买营养品的,吃好了才能学得好。你每次都用来乱花了,不是卖乱七八糟的书就是买一些毫无作用的东西,这么大人了,还买风筝玩。你是补习生,还不知道静下心好好复习。”为着那风筝,我居然耐着性子听母亲的唠叨。但若是平时,我必定会顶嘴的,因为我厌烦高考这个话题,厌烦补习生的生活。因为沉闷的补习生活,让我失去了原本的神采,就像折断了翅膀的老鹰,眼里是望不到边的失望与哀伤。
兰来了,我偷偷地逃了课和她见面。我们去了村口那条河畔,玩闹了整整一下午。河湾里,风特别大,我们听着风筝起飞的声音,欢快的奔跑,大笑。就像围困了好久的老鹰,冲出笼子,飞到了自己的天地,欢畅地吮吸着空气里散发地自由气息。我望着越飞越高的风筝,口里哼着beyond的《海阔天空》,心里是一片空旷与决绝。因为我知道第二天我还是要回到那个教室,这只是偷来的片刻欢快与自由,所以贪婪地想要让那快乐加倍。 直到天黑了,我们才回家。我把风筝收回来了,舍不得放掉。牢牢地抓着那根细细的线,以为可以握住所有的快乐与哀伤,握住自己的命运。
补习了一年,终于考上了大学。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十里洋场的大上海。初来乍到的我和一切是那么的格格不入,胆怯而自卑,小心翼翼地应付着大学生活,人际交往。日子,就那样过着。每当深夜的时候,梦里总是看到那一片荒凉的大地,还有那越飞越远的风筝。我想我是那么孤单与固执,守着儿时的快乐不愿走出孩子的世界。
好不容易等到大一回家过年,我们约好去放风筝。于是大家来到村外的田地,几个哥们点燃野草来取暖。而我跟兰,牵着风筝,静静地望着天空。这次我们俩都出奇的安静,不奔跑,也不大声嚷嚷。只是望着风筝盘旋的方向,眼光不知飘到了哪里。也许,是我们俩人太安静了,所以几个男生也没怎么打闹。 其实,我们都意识到自己已经长大了。便不再胡闹,不再任性的追着风筝跑了。 天太冷了,我们玩得意兴阑珊。就决定收线回家,在要收线的那一刻,兰突然说:“放飞它吧,让它飞到它该去的地方,能飞多远就多远,在留着没意思!”所有人在那一刻都感到一种无声的沉重蔓延到身体里。
寒风叫嚣着,让人打颤。我低下头,轻轻吐出一句话:“剪断那根线吧,留了一年多,是该放飞它了。”那几个哥们,讪讪地笑了,他们一定觉得我俩也太多愁善感了,放个风筝也能说出那么酸涩的话,酸的人张不开嘴反驳。 兰剪断了我拉着的线。那一刻,我知道,我们俩的内心都已荒草丛生。可是,谁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倔强的不肯承认骨子里的孤寂。我想,我们演绎了一场比电影更为真实疼痛的灰白青春。 一年的时间,我们都感到了生活的无奈,明白了一切东西不是紧紧抓在手里,就能天长地久,生死与共。
我们都开始承认,自己不再是小孩,不能一直固守那些单纯的梦想与友谊谈天说地,嬉戏玩闹;不能一辈子,只是活在梦里,躲避着现实,躲避着城市;不能留在农村过周而复始的农家生活,我们终将离别,终将踏上不同的人生之路。我们慢慢地开始顺从命运,不再桀骜不驯,叛逆不羁。因为生活终究不是演电影,悲欢离合,不是人所能控制的。而我们只能学着去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适应到处都是陌生人的环境。就像此刻的我,能做的只是在某个瞬间,因一句话,一首歌,回忆那年冬天不知飞向何处的风筝,和那深深印在脑海里的风筝起飞的声音。——2014年12月



史同学发我微信的时候,我已洗好澡准备睡觉。
看到她发给我的东西,想到了曾经写在我文字里的想念。
一 、人海茫茫,谢谢你曾陪伴我
一觉睡到晌午,打开窗帘。天又在淅淅沥沥的下雨。不知道为何他总是泪流不止,尤其是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大概是没有一个可以取暖的怀抱,太冷又太孤寂了。打开衣柜,看到米色的帽子,戴在头上真厚实。
帽子是史同学的。去年春节,我们见面的时候她把帽子使劲套在我的头上,我嚷嚷道:“我不冷,不要戴帽子”。她没好气的说:“你短发,耳朵都冻得发红还要耍酷。”帽子是史同学从大东北带来的,她说:“大东北的冬天,温度也是够豪气,一定要把人招待的找不到鼻子耳朵。”
撑着伞,推开楼门,一辆银灰色的车子停在雨里。女的忙着理车里的东西,男的站在旁边看着。我觉得眼熟,男的像是咩咩的父亲,女的像她母亲。我感到疑惑,咩咩不是早就回家了?迟疑中回头,看到咩咩从楼道里奔出来。她笑嘻嘻地说:“我来拿东西。”我们匆匆打了招呼,分开了。
微信里,咩咩发来图片。她在学校的床铺已经一如初始般一片空白,她把所有的东西都带回家了。
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毕业真的即将来临,我们真的又要各奔东西。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恍然间一切都已成往事,手心是潮湿的,心是空的。
时间就像浪潮,我们是那一圈一圈的波纹,荡漾而开,氤氲着就不见彼此。
咩咩在微信里叮嘱我:“你记得每天吃2-3粒枣,气色会变好。”我回复:“好”她说:“吃完了再买给你,这就表示我一直在你身边。”哈哈,我对着手机傻傻地笑。她总是可以轻易的让我感到不是那么孤单,在这个麻木冰冷的城市。
有个晚上,看着大兵的《乖,摸摸头》。室友旋说:“乖,摸摸头。不就是卫幼奕和陈立琼嘛。”她粗鲁的摸摸我的头。卫幼奕就是咩咩。
第一次,去电影院看电影,是咩咩带我去的。第一把吉他,是咩咩送给我的。第一次化妆也是咩咩带我去的。第一次,去咖啡馆,第一次和一个人一同喝一大杯奶茶的也是咩咩。第一次……
我跟咩咩似乎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是都市里娇艳的玫瑰,夺目而骄傲。我是荒漠里枯萎的野草,沉寂而孤僻。但,这四年里,她却是这个城市里最疼爱我的人。她说:“北鼻,你是我最喜欢的人。”她说:“北鼻,这个本子真好看,我知道是你喜欢的,买了送你。”她说:“北鼻,送你的棉拖喜欢吗?很暖和吧,还有长筒袜。你穿了,冬天脚就不会冷啦!”她说:“北鼻,我们去唱歌吧。”深夜零点中在KTV为我唱生日歌。
看着咩咩和他父母一起回家,我决定放弃一月底去西藏的计划,我决定早早回家陪父母过年。
路遥远,身边陪着你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这一切是缘分?还是意外呀?
有一个从未谋面的朋友对我说:“以后,你将比我们都过得好。”我诧异,我一直觉得我的人生是一场无尽头的寻找,一场没有归宿的悲剧。因为,对世间所有的苦难和欢乐太过感同身受,很多事,不曾经历,已经知悉。过早的盛开,便过早地凋零。我还未盛开,便已经开始枯萎。就像一场充满宿命的哑剧,结局早已看清,只能假装毫无感知的继续演绎。我问道:“何出此言?”他说:“你没有欲望,你目空一切,你只有向往。”这是个玲珑剔透的人物。
我们素不相识,却深入交谈。“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
放弃去西藏,不是放弃了追求,而是懂得了守候。因为在看到咩咩父母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的父母还在老家等候着我。我渴望着放逐自己,却无形中给父母带来了伤痛。那么多年,父母守候在家,我不能冒险去西藏,让他们承受一些不能承受的苦痛。因为,这一生,他们为了儿女已经耗尽了激情和梦想。他们的生命只剩灰白的守候,守候在外追梦的儿女,守候一盏越燃越弱的灯。一辈子,守着你从未离开的人大概只有父母。我可以对自己残忍,但怎能忍心对父母残忍。
朋友是上天的馈赠,这一路走来有人陪伴,可以嬉戏打闹,可以彼此嘘寒问暖人生之路不至于太过荒凉。但能够陪伴一生的朋友可遇不可求,一辈子的缘分总是弥足珍贵。
曾经年少轻狂,高三毕业后我对兰说:“我们要一辈子,一起老去,一起等待花开花落。一起见证彼此生命里最美好的瞬间。我要看着你幸福,那样我也是最幸福的。”可谁也抵挡不了时间的洪流,谁也奈何不了现实的冲击。曾经最难舍难分的陪伴,终将被浪潮推向孤岛。你我各守一座孤岛,只能遥遥相望。“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是江湖险恶,望着那来来往往的人流,悲伤蔓延到发梢。
最让人不舍得陪伴,莫过于青春年少里冬日的午后,我们一起晒着太阳,你谈梦想,我讲故事,眯着眼就是日暮黄昏。
兰、雪儿、史同学,那段日子真的已经成为过去吗?我是那么懒,用你们的话说:“好吃懒做,只会蹭吃蹭喝。”可每次,你们总是笑嘻嘻地看着我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讲故事给你们听。讲三毛,讲张小娴,讲席慕蓉,讲安妮宝贝……那座院子,有史同学和雪儿的寝室。我和兰最喜欢跑到你们的院子,用你们早已准备好的热水洗头。留着短发的我,是那么喜欢给你们洗头。你们忍着痛,随着我胡乱抓挠。然后,我们搬一把椅子,在院子里晒太阳。听到学校上课铃声响起,匆匆出门,朝各自的教室飞奔而去。
后来的后来,兰去了北京,雪儿去了重庆,史同学去了黑龙江的黑河,而我来到了魔都上海。分开后的我们,又都遇到了陪伴在身边的挚友,我遇到了咩咩。后来的后来,你们成了我心底最珍贵的宝藏,藏在一层一层时间的茧里。对于你们我从来不曾失望,我只是对自己失望,我没能守候你们的梦想与寂寞。在那么长的日子里,也许在你们最需要的时候,没能给你们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兰有次留言给我说:“等咱们见面了,你一定首先要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让我安安静静地靠会。”那一刻,我是多么的难过,她一定是很累很累,一个人倔强又孤寂。浑身长满刺的她,内心的柔软是别人不曾知晓的。后来的后来,我知道她们会默默地守着我的悲伤。就像史同学说的:“你去流浪,等哪天累了,就回来。我结婚生子,相夫教子,给你留着一口热腾腾的饭吃。”哈哈,我笑着笑着就开始流眼泪。
这人呀,很多时候就是矫情,矫情的去在别人身上寻找存在感。而我一度也曾如此矫情,如此害怕,害怕被忘记,害怕从此只有我记得过往,而你们的有记忆里没有我的痕迹。我是男孩子性格,有很多异性朋友。一直以为,爱情是短暂的,稍纵即逝。那么我们不要成为恋人,就做朋友。
可是,有一天,你们都遇到了生命中那个可爱的她。然后,我们不在亲密如初。不是吃醋,而是再也不能名正言顺的指使一个有了女友的男性朋友。自古以来,人都是重色轻友的,我看着你们的幸福,也会感到快乐,但也会感到失落。青涩的年华里,我们曾经那么熟悉,可慢慢地我会走出你的世界,而你也会淡这样,出我的世界。我们不在紧密相连,却可以成为淡如清水的朋友。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也只能这样。等到哪天,收到你寄来的结婚请帖,我一定是欢欣雀跃的,我也一定会踏过万水千山,一路风尘的来为你贺喜。
现在,我不会在某个睡不着觉的晚上,找人聊天,而是安静的听歌,看电影。电影里的爱情故事,很是感人,我也会俗气的看着爱情哭的稀里哗啦。然后,怅然若失的闭上眼,在黑色的夜空里做梦。梦里,有一间房子,白色的窗帷飘向海边。而我抱着吉他,光着脚,坐在窗台上等待着日出日落。
我不渴望长情的陪伴。我也不是长情的人,不会给谁承诺。那么,我们相遇的时候,欢乐地大笑,今朝有酒今朝醉,分离的时候狠狠地拥抱。一辈子,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离别。蓦然回首,看到父母佝偻的身躯在那盏橘黄色的灯光下如此薄弱,他们已经那么老,他们一直一直在等着我回家。——2016年2月

二、很多年后,我们依然陪伴着彼此
街道上湿漉漉的,昨天下雨了,毛毛细雨。红灯亮了,我看着逆流而上的人群,似乎看到了时间流逝的痕迹。一波一波的人流,向左走,向右走,向前走,我就像跳入一条波涛汹涌的河流,一秒钟就被淹没。
空气潮湿而冰冷,我涂了层厚厚的口红,走进一家咖啡店。
在咖啡店,我思考了好久之后,下定决心换了一种口味的咖啡,卡布奇诺Cappuccino。一种由三分之一浓缩咖啡,三分之一蒸汽牛奶和三分之一泡沫牛奶做成的意式咖啡。以前我一直喝摩卡Café Mocha,由三分之一的意式特浓咖啡 (Caffè Espresso) 和三分之二的奶沫配成的。我不是墨守成规的人,但却是守旧的人。有些东西,习惯了就很难改变。就像两种咖啡,虽然差别不大,但始终是不一样的。
前段时间,朋友圈里看到有人发的图片,北方在下雪。路面上的雪,树梢上的雪,天空里的雪,那么白,那么远。
这里,依然在下雨。刮着风,下着雨的南方并没有他们说的那般暖和。
天冷的时候,我就想吃烤红薯。热乎乎的烤红薯,甜而不腻,不仅充饥还可以取暖。双手捧着一只刚从烤炉里取出来的红薯,那香甜的味道,温暖、踏实。上海也有烤红薯,但我很少吃,因为味道不对,因为地点不对,因为你们不在。
余秋雨在《关于友情》里写过这么一段话:“平时想起一座城市,先会想起一些风景,到最后,必然只想这座城市里的朋友。是朋友,决定了我们与各个城市的亲疏。”我想到了北京,想到了黑龙江,想到了重庆……我从未到过这些城市,但我却熟悉这些城市,因为你们在这些城市。
前几天,景同学给我打了电话。电话里他骂骂咧咧地说我没良心,一整年等不到我的一通电话,不得已他只能自己打过来。我嘿嘿地笑,没脸没皮地说:“我的错,我一直记得你们的……”这不是敷衍,也不是撒谎。我是真的记得你们。记得你们每个人朝着我笑的样子,记得你们每个人单纯可爱地做白日梦的样子,记得你们臭不要脸欺负我的样子,记得我们陪伴彼此走过整个青春的点点滴滴。
咖啡喝完了,摩卡不比卡其布诺好喝,只是,我从一开始就选择了摩卡。就像我们,从一开始,有意无意的选择了自己的朋友、自己所去的城市。然后,会习惯这样的存在方式,习惯这样一种生活方式。
北京的天,现在应该会很冷了吧?兰在北京工作。这个瘦小的女孩,身体里总是有着一股子比杂草还要顽强的倔强。她会在北京的街头寻找一个烤红薯的老伯,然后乐呵呵地买一只捧在手心吗?以前,我们总会买来一只,一分两半心满意足的吃。买一只,一分两半,不是为了浪漫,而是囊中羞涩。高中时的穷学生,哪来的钱乱花,吃红薯也是件奢侈的事。因为奢侈,也就别样的香甜。
西北的冬天,冷的刺骨。可是,冬季却有着我最温暖的回忆。我在冬季遇到过最美丽的风景,那是一个傍晚,兰、飞和我,踏进了一个梦幻雪国。我们三个人,踏着一尺厚的雪,不小心闯入了一个冰雪覆盖的奇妙世界。月亮亮晶晶地挂在村后的西山头,河堤上的雪纯白如初,周围的山是白的,白的发亮,白的肃静。那一抹白,使得天地是如此的空旷、静谧。我们迷失在天地连成一片的纯白色的世界里,惶恐不安。夜晚降临,世界静的只能听到我们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我们不敢触碰这样一个世界,好像周围有结界,我们不小心的碰触会让一切会瞬间消失,我们也随之消失。我们小心翼翼的行走,不敢说一句话,怕惊扰了这天地里的鬼魅,然后被抓去成了另一个孤魂野鬼。
直到现在,我任觉得那是我经历过的最瑰丽的雪景。因为充满想象,因为惧怕鬼魅,因为那是第一次的探险。
嘿,现在想要迎着风雪奔跑,在雪地里打滚,简直太难。过年回家,天公不作美。只能任风沙眯了眼睛,只能呛一口西北风,然后呦呵一声:“这酸爽,够味!”
“择一城终老,携一人白首”,我们好像还年轻,没必要将自己困在一座城里,但我们也不再年少无知梦想着可以仗剑走天涯。这真是个尴尬的阶段,天真无邪的叫傻,精明圆滑叫世故。索性 ,就放逐自我,成为一个行走在圈外的人。我知道,上海也许并不是我那座可以终老的城。这座城到底在哪里?我并不知晓。因为我没有预测命运的本领,只能寻着冥冥中注定的轨迹走着。也许某一天,一切都会发生,我只需顺其自然。
很多年了,我们都散落在天涯。而我一直知道,这些年我们一直陪伴着彼此。
——2015年10月

三、 听,风筝起飞了
听电台的时候,有句话深深触动了我“有时候人的心里长满了荒草,却倔强的假装看不见。”而我,此刻听到了那风筝飞翔的声音。
西北的冬季,满眼望去,田地里是一片荒凉。四周光秃秃的大山和凛冽的寒风将原本清冷的土地装饰的肃杀而荒芜。 那风筝是我在高三时用攒了两周的生活费买的,50多块钱,本是打算到地摊上买本三毛集和席慕蓉诗集的。但那天接到兰的电话,她说:“亲爱的,好好加油,不要伤感了,我放假抽时间回来陪你去放风筝。”于是在看到那只雄鹰展翅的风筝时,便毫不犹豫地买了。那一年,兰考上了本市的一所大学,而我落榜了。
周末回到家,母亲抱怨说:“每次给你钱是让你买营养品的,吃好了才能学得好。你每次都用来乱花了,不是卖乱七八糟的书就是买一些毫无作用的东西,这么大人了,还买风筝玩。你是补习生,还不知道静下心好好复习。”为着那风筝,我居然耐着性子听母亲的唠叨。但若是平时,我必定会顶嘴的,因为我厌烦高考这个话题,厌烦补习生的生活。因为沉闷的补习生活,让我失去了原本的神采,就像折断了翅膀的老鹰,眼里是望不到边的失望与哀伤。
兰来了,我偷偷地逃了课和她见面。我们去了村口那条河畔,玩闹了整整一下午。河湾里,风特别大,我们听着风筝起飞的声音,欢快的奔跑,大笑。就像围困了好久的老鹰,冲出笼子,飞到了自己的天地,欢畅地吮吸着空气里散发地自由气息。我望着越飞越高的风筝,口里哼着beyond的《海阔天空》,心里是一片空旷与决绝。因为我知道第二天我还是要回到那个教室,这只是偷来的片刻欢快与自由,所以贪婪地想要让那快乐加倍。 直到天黑了,我们才回家。我把风筝收回来了,舍不得放掉。牢牢地抓着那根细细的线,以为可以握住所有的快乐与哀伤,握住自己的命运。
补习了一年,终于考上了大学。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十里洋场的大上海。初来乍到的我和一切是那么的格格不入,胆怯而自卑,小心翼翼地应付着大学生活,人际交往。日子,就那样过着。每当深夜的时候,梦里总是看到那一片荒凉的大地,还有那越飞越远的风筝。我想我是那么孤单与固执,守着儿时的快乐不愿走出孩子的世界。
好不容易等到大一回家过年,我们约好去放风筝。于是大家来到村外的田地,几个哥们点燃野草来取暖。而我跟兰,牵着风筝,静静地望着天空。这次我们俩都出奇的安静,不奔跑,也不大声嚷嚷。只是望着风筝盘旋的方向,眼光不知飘到了哪里。也许,是我们俩人太安静了,所以几个男生也没怎么打闹。 其实,我们都意识到自己已经长大了。便不再胡闹,不再任性的追着风筝跑了。 天太冷了,我们玩得意兴阑珊。就决定收线回家,在要收线的那一刻,兰突然说:“放飞它吧,让它飞到它该去的地方,能飞多远就多远,在留着没意思!”所有人在那一刻都感到一种无声的沉重蔓延到身体里。
寒风叫嚣着,让人打颤。我低下头,轻轻吐出一句话:“剪断那根线吧,留了一年多,是该放飞它了。”那几个哥们,讪讪地笑了,他们一定觉得我俩也太多愁善感了,放个风筝也能说出那么酸涩的话,酸的人张不开嘴反驳。 兰剪断了我拉着的线。那一刻,我知道,我们俩的内心都已荒草丛生。可是,谁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倔强的不肯承认骨子里的孤寂。我想,我们演绎了一场比电影更为真实疼痛的灰白青春。 一年的时间,我们都感到了生活的无奈,明白了一切东西不是紧紧抓在手里,就能天长地久,生死与共。
我们都开始承认,自己不再是小孩,不能一直固守那些单纯的梦想与友谊谈天说地,嬉戏玩闹;不能一辈子,只是活在梦里,躲避着现实,躲避着城市;不能留在农村过周而复始的农家生活,我们终将离别,终将踏上不同的人生之路。我们慢慢地开始顺从命运,不再桀骜不驯,叛逆不羁。因为生活终究不是演电影,悲欢离合,不是人所能控制的。而我们只能学着去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适应到处都是陌生人的环境。就像此刻的我,能做的只是在某个瞬间,因一句话,一首歌,回忆那年冬天不知飞向何处的风筝,和那深深印在脑海里的风筝起飞的声音。——2014年12月